7日,宝安福永的夏女士报料称,自己家的复合地板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出现了变色的情况,而经过协商后,卖家只同意更换地板但不保证家具完整的做法,让她感到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。
2013年8月,夏女士在华美居购买了“菲林格尔”品牌的复合地板。2014年1月地板正式安装,去年4月,夏女士一家正式入住新房,可使用了一个月之后,地板就出现了一些变化。“才一个月,就出现少量的变色,但是当时我们并没注意,觉得可能是清洁问题。”然而,去年9月,变色的地板数量逐渐增多,家中的客厅已经能够找出五六块明显变色的地板。直到去年11月底,情况就变得更严重,“当时地板突然大量发黑,这时才意识到严重性。”
昨日,记者在夏女士的家中,可以明显看到深、浅两种颜色的地板,成片地分布在客厅、走廊及卧室的不同位置。由于担心地板的质量存在问题,夏女士此前已与销售方进行了沟通,对方取走了地板的样本,表示要进行仔细的检测,可两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结果,“店面的意思是,让我们去向厂家反映情况。”而夏女士认为,自己在销售商这里花了钱,理应由销售商负责这起变色事故。几经协调后,销售商给出了更换地板的解决方案,但她却表示不能接受。因为销售方表态,只能让地板换走,别的损失不负责。
夏女士觉得,由于卧房的衣柜是不可移动的,一些变色地板恰巧在衣柜的下面,因此如果整体更换的话,难免会损坏家中固有的一些家具。因此,夏女士认为销售商应该负责家具损坏的费用,而目前对方仍未能提供检验测试报告,让夏女士担心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复合地板,会对家人的身体产生影响。
宝安区消费者协会建议,这样的消费纠纷应当排名前列时间找销售方处理问题,而如果消费者认为销售方不足以满足自己的诉求,则需要找厂家协调解决。此外,由于检测成本过高,在销售方同意更换质量上的问题木板的情况下,建议消费者执行承担家具损害费用,利于问题尽快解决。